第四十八章 证据(1/2)
作品:《谍战大较量》吕坚诚首先问阎红梅:“你在向公安机关录口供的时候,呈经说过,你进入康巨丽公司之前,不认识公司里的任何个人,公司也没有你的亲戚同学和老朋友。是吧?”
阎红梅点了点头,表示赞成。
接着,吕坚诚又问金小磊:“你在向公安机关录口供的时候,呈经说过,你进入康巨丽公司之前,不认识公司里的任何个人,公司也没有你的亲戚同学和老朋友。是吧?”
金小磊也点了点头,表示赞成。
这时候,吕坚诚大声宣布:“阎红梅,金小磊,你们两个,在公然说慌!”
阎红梅和金小磊两个人,听到吕坚诚的说话之后,两个人的头,都低下去了,不敢出言反驳。
吕坚诚继续解释道:“阎红梅,你在简历上写着,你是河北邯郸人。但是,你真正的家乡,是在邯郸市的最东面,离山东省只有几公里。”
“金小磊,你在简历上写着,你是山江聊城人。但是,你真正的家乡,是在聊城的最西面,离河北省只有几公里。”
“我们呈经在刘家大宅,找到两个窃听器。其中个在大厅,另个在刘兰芝的房间。作案者为什么不在主人的房间,或者大儿子的房间,安装窃听器,这样定能窃听到更多重要的信息,而偏偏要在念高中的小女儿房间,安装窃听器呢?唯合理的解释,就是作案者只能进入大厅和小女儿的房间,她无权进入主人和大儿子的房间。作案者是谁?大家目了然了。”
这时候,阎红梅还是低着头,但脸涨红起来了。
“阎红梅,我们发现,你在案发前后,就多次出入过,公司附近的网吧。你的办公室就有电脑可以上网,还是免费的。你的笔记本电脑,也可以上网,比上网吧更便宜。你为什么舍近求远,去网吧上网呢?原因就是,你要发在公司搜集到的资料给房玉轩,不想让别人知道,在办公室和宿舍,干这种事都不方便,所以才去网吧,是不是呀?”
吕坚诚继续说道:“我们在大门的保安室,发现了中继器。公司保安值的时候,通常只有个人的。所以,有个保安在深人静时,将保安室的座替换掉,这是很容易的事。由此,我们可以推测出,保安当中,肯定有个人,是阎红梅的同伙。”
“我们认真查了下,阎红梅的况,然后与公司的所有保安作对比,开始,并没有发现,保安当中有人与阎红梅有关联。后来,我们偶然发现,阎红梅的老家,与金小磊的老家,虽然于不同的省份,但实际上却相距很近。于是,我们发信息给邯郸市公安局和聊城公安局,请求他们协助调查。结果,有了惊人的发现:阎红梅母亲的亲哥哥,就是金小磊的亲爹,你们两个,是表弟的关系。”
“这个证据,还够不够坚实呀?房老板。”
吕坚诚的最后句说话,是问房玉轩的。房玉轩这时候,冷汗都冒出来了,只是在傻笑着,不敢发言。
这时候,金小磊站了起来,双眼带着泪花,然后说道:“我坦白,我承认,那个座,是表让我,换上去的。之后,房老板也给了三千元报酬。但是,我不知那是什么东西呀!我发誓,我没有参与过杀人呀!”
阎红梅接着站起来说道:“今天到这个地步,我也坦白交待了。确实,我是房老板,派到康巨丽公司的卧底,我每个月除了从康巨丽领工资,还从房老板那里,领另份薪酬。我承认,刘家大宅里的窃听器,还有公司各的窃听器,都是我放置的。我去网吧,也是发资料给房老板。这些我做过的事,我都承认。但是,说我协助孙嘉杀人这件事,你们有证据吗?没有证据,就不要冤枉我!”
阎红梅说完之后,吕坚诚就问房玉轩:“房老板,你有何感想呀?”
房玉轩回答道:“这些都是,阎红梅和金小磊的两个人的面之词,你们只有人证,但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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